校党字〔2021〕3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将劳动教育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全校本科生中加强劳动教育,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课程教育为依托,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引导学生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获得有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学会建设世界,塑造自己,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目的。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认识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领会“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内涵与意义,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形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
三、基本原则
立德树人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以生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结合本地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学科优势等可利用资源,开展符合专业特点要求的劳动教育,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
与时俱进原则。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劳动教育体系设计、教学管理、劳动教育组织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定期召集召开研讨会,分析、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统筹和管理整个工作,二级学院系(部)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专职教师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五、教育体系
1.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劳动教育内容,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必修课程,2个学分,含理论教学、日常生活劳动实践、专业性劳动实践、服务性劳动实践四个模块。其中,理论教学模块在第2学期开设,8学时;日常生活劳动实践模块在第3学期开设,10学时;专业性劳动实践模块在第5学期开设,14学时;服务性劳动实践模块在第1至第6学期开设。各二级学院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课程教育教学方案细则,并负责劳动课程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考核、成绩录入等工作,在正式开课前报教务处备案。
2.日常生活劳动实践。以“服务育人”为载体加强学生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结合校园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劳动技能培训和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校内劳动锻炼,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和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助力推动校园文明建设。每位本科生均需参加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累计实践时间10学时。学分及成绩认定纳入劳动实践部分。
3.专业性劳动实践。设置劳动周,可与专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同期开展,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能力素质要求、职业发展需求和教学安排,分层分类,有序组织学生在劳动周开展专业性劳动实践。劳动周均需开展专业性劳动实践,累计实践时间14学时。学分及成绩认定纳入劳动实践部分。
4.服务性劳动实践。以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为主体,开设“菜单式”志愿劳动项目,加强学生公益性劳动意识。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校外志愿服务,开展卫生清洁服务、助残服务、扶贫服务、社区便民服务、文化宣传服务、法律普及服务、支教服务、政策宣讲等劳动实践。学分及成绩认定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六、组织实施
1.劳动教育课程的理论教学采用网络课程《劳动通论》线上实施。
2.专业性劳动实践的组织、管理和考核由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各二级学院要明确专业劳动实践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具体要求,加强专业性劳动实践过程管理,任课教师须记录考核结果便于计算最终成绩。
3.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由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和学生处共同负责。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发布每学期学校各部门开展的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和校内劳动锻炼学生需求计划,由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学生处负责学生组织、管理和考核。
4.服务性劳动实践由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团委共同负责。相关活动学分及成绩认定按照《滁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学分及成绩记载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七、考核要求
1.劳动教育课程理论教学、专业性劳动实践和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学分共计1.5学分,服务性劳动实践0.5学分,
劳动教育课程理论和实践成绩占比分别为40%和60%。其中劳动实践成绩由专业性劳动实践成绩和日常生活劳动实践成绩构成,占比分别为60%和40%。最终成绩由任课老师以等级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劳动教育课程成绩及格方可参加毕业审核,成绩不合格的应当重修。
3.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的,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以取得劳动实践成绩。
八、其他
1.本方案自2020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
2.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