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推进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刘云发布时间:2022-04-13浏览次数:555

校政教〔201860

产业学院是高校协同有关政府、企业(协会、联盟)等建立的人才培养和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其宗旨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合作推动产业共性技术进步和产品研发。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政产学研用合作,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本意见。

1.由学校协同政府有关部门、龙头企业、产业协会(或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科研院所等组建产业学院建设委员会。

2.由学校牵头会商并组建产业学院理事会(或董事会),产业学院理事会(或董事会)由学校、政府、产业协会(或行业协会、研究会、企业联盟等)、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方面人士组成,有关章程由学校和企业协商制定。

3.产业学院实行双院长负责制,由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学校有关负责人任院长,其中龙头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方面的协调工作;学校有关负责人负责产业学院日常管理。产业学院内部组织设置由两位院长协商决定。

4.产业学院制定议事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或董事会)会议,研究产业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关事项。

5.产业学院主要任务和职能

1)人才培养:设立相关校企合作实体班(学生原则上在30人以上),培养产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在有关企业设立大学生实践基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的培养。

2)科技研发:以产学项目为纽带,协同成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协同攻关有关工程或技术难题;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协同申报有关创新平台、研发项目、专利、成果奖励等。

3)企业服务:学校利用相关资源,为合作企业培养培训员工,为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提供咨询;校企联合对外开展相关技术服务等活动。

6. 校企双方根据产业学院建设的需求,秉持“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原则,投入相关资源,加强产业学院软硬件建设,其中企业根据实际,捐赠有关设备,提供优秀学生奖学金,组织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参加产业学院建设;学校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等教学资源。

7. 产业学院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前往合作企业实习;根据毕业生意愿,优先推荐至合作企业就业;产业学院的相关研发成果优先向合作企业转移转化。

8. 产业学院的组建形成具有开放性、动态性。可以根据产业发展的态势以及产业界的需求,经产业学院董事会研究并报学校备案后,吸收新的主体加入。

9. 学校支持和鼓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创新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模式,并通过质量工程立项,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产业学院建设与发展成效开展相关评估活动。

10. 本意见所列条款为框架性、建议性的,由教务处、科技处负责解释。有关具体细节由各主体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