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办〔2017〕6号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6〕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 根据审核评估范围的“6+1”审核项目,确定各牵头部门。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完成该项审核项目自评报告的撰写、汇总及审定等工作。
2. 根据审核评估范围的64项审核要点,结合部门职能确定自评报告撰写的主要参与部门。主要参与部门在各牵头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审核评估的引导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完成相关审核要点自评报告的撰写、上报等工作。
引导性问题详见《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宣传手册》第一册,牵头部门、主要参与部门的分工见附件。
3. 每项审核项目的“存在问题分析”要分为“存在问题、问题成因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来撰写。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要求,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篇幅占总报告篇幅的三分之一,问题分析务必基于现状数据进行准确深入的客观剖析,忌“浮于表面、套话虚话”。
4. 写作风格以写实性为主,突出现状是什么、与标杆差距多大、差距成因、如何进行整改的、效果如何等;可以用图表等形式呈现。
二、完成时间
2017年7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各自负责部分的自评报告正文初稿,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评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jbchzu2016@126.com。
2017年8月10日前,学校评建办公室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全校自评报告初稿。
三、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即各牵头部门负责人为报送材料的最终审核人,并相应承担在专家进校检查期间对此部分内容的最终解释工作。
各牵头部门、主要参与部门的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安排本部门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相关材料的收集、统计和撰写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无误。
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配合,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的数据和佐证材料,确保撰写的报告有据可依。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克忠
联系电话:3512319
办公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501室
滁州学院教学评建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